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宣传部文件
关于做好全省第二届“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”
评选活动投票工作的通知
区属各党(工)委、党组,各街道办事处,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,各人民团体:
云南省第四届“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”暨第二届“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”评选活动(简称“双评”活动)于8月12日正式启动。我区盘龙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入围20个“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”候选集体。为做好此次评选活动投票工作,特通知如下。
一、投票方式
(一)短信投票:“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”:中国移动、中国联通、中国电信用户编辑8065T0001发送至106695883进行投票。随后,系统会回复一个问题确认短信,需对其问题进行回复后,系统会反馈一个投票成功的确认短信,此时短信投票才成功。每个手机号码每天限投20票(包括个人和集体投票总数),每月限投100票,多投无效。
(二)网络投票:登陆云南网(****)或云南警方网(htttp://****),进入“双评”活动专题网页即可进行投票。限选6名(个)以上,10名(个)以下,多选少选均无效。
(三)微信投票:首先需关注“云南警方”微信公众号,之后进入“云南警方”公众号,点击右下角 “双评投票”,进入投票界面后,选择“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”投票,即可进行投票。每次投票限选6名(个)以上,10名(个)以下,多选少选均无效。每个账号每天限投1次。
二、投票时间
自2015年8月12日开始至2015年9月30日24时止。
3、有关要求
1.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指定专人负责,调动全员参与。
2.投票情况于10月8日12:00前通过内网报区委宣传部办公室。联系人:胡红泉,电 话:63165772
附:微信、短信投票操作步骤截图指导
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宣传部
2015年8月28日
一、微信投票图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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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短信投票图示